【炎亞綸事件】炎亞綸稱未有主動散播性愛片段 與未成年人性交有機會判囚7年
發布時間: 2023/06/21 11:49
最後更新: 2023/06/21 20:24
昨日(6月20日),台灣網紅耀樂於社交平台爆料,指控當年與藝人炎亞綸交往時被偷拍性愛影片,其後於網上流出,耀樂更親揭跟炎亞綸過去的一段情!
對於被耀樂指控偷拍性愛片,炎亞綸在道歉文中聲稱自己未有主動流出性愛影片!
【炎亞綸事件】遭網紅耀樂指控被拍性愛片 炎亞綸公開致歉:願意陪你走過一切傷痛
炎亞綸:不是我主動外流的
炎亞綸承認曾與16歲少年性交,並指流出的性愛影片像不定時炸彈:
2018年,週刊事件爆發,同時間有許多我的私密影像在網路上被流傳,但那些並不是我主動外流的——這些照片影片,當時經過我的調查,最大的可能是某天我去修手機的時候被外流的。為此,我也以當時最大的能力,請律師協助下架影片。
這些在網路上流傳的私密影像,就像是個不定時炸彈,時不時地折磨著我。那段沉濳的時間,認真的檢視自己的問題、缺點,決心要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,而這些身上的傷疤和醜陋會跟著我一輩子,這一點我非常清楚,也不曾美化或逃避。
有機會被判囚7年
Facebook專頁「巴毛律師會客室」在Facebook帖文中談到炎亞綸事件,炎亞綸拍下與16歲未成年男子性交的影片的刑罰:「拍攝、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、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、語音或其他物品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帖文中續指:「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詐術、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,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、自行拍攝、製造性影像、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、語音或其他物品者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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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TOPick柴犬出動